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幼兒園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2-08 07:30:00 點閱:46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彰化縣一百十四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
年滿二足歲【民國111年9月2日至民國112年9月1日出生者】。
*身心障礙家長之子女須繳驗家長之殘障手冊正本及影本。
*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須繳驗鄉鎮市公所或縣府核定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相關招生辦法請詳閱附件或撥打幼兒園專線04-7579493洽詢~~